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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宣告如何申请?

核心提示: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在我国,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不然婚姻很能会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要宣告婚姻无效,那么婚姻无效宣告该如何申请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二、婚姻无效宣告如何申请

对于无效婚姻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但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友咨询:没有完婚、也没有圆房可否申请婚姻无效

两个人登记注册了,但还没有摆结婚酒,也没有圆房,可否申请无效婚姻

婚姻帮律师解答:

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登记的婚姻,是不能轻易认定为“无效婚姻”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婚姻才会一番被认定为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 第十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你所说的情况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因此不能认定为“无效婚姻” 。但是可以用“没有感情”或者“感情基础薄弱”作为理由,两人协商一致,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协商离婚。如经协商对方不同意离婚,你还坚持想离婚,你可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男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驳回起诉,不准予离婚。你如果仍坚持要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在司法实践中,这次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离婚。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对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和婚姻无效宣告如何申请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对于婚姻无效的宣告,不仅仅是婚姻无效,可能还会有财产的纠纷,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无效婚姻    什么是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宣告如何申请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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