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3、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4、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5、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6、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7、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还,具体情况可分为三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离婚所欠债务怎么处理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网友咨询:我和老公共同借款,欠条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和老公共同借款,欠条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此,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关于离婚债务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