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天有不测风云,邵梅怀孕后被查出患了红斑狼疮,但“宋飞不给治病,企图抛弃我。”
据邵梅讲,2013年春节前一天,她开始发高烧,到大年初二,高烧42℃,但是宋飞不送她到医院救治,邵梅只好给父亲打电话求救。在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她被诊断为重型肺炎、重度贫血、宫内孕5﹢、心肌衰竭等。宋飞分文未拿,邵梅父亲给了宋飞2500元让他交住院费,宋飞还私自扣下500元。“宋飞不给我新农合医疗本,阻拦我住院治疗。后来在当地记者和乡政府的协调下,宋飞才不情愿地给了新农合本。”后来,邵梅做引产、治病,辗转好几个医院,直到2013年6月27日出院,“宋飞既不出钱给我治病,也没有在医院照顾我一天。在我怀孕期间生了重病,宋飞却带着其母亲到上海、杭州旅游。”
邵梅说如今已先后住院7次,共花去治疗费33万元,钱都是父亲从亲朋好友处求借来的。现在,她每月需要支付4000多元的治疗费,因家人再无处求借到钱,只好在家休养。
“我的丈夫宋飞针对我的现状,不但不尽丈夫义务,反而以感情不和脾气不相投为由多次起诉离婚:2013年11月26日起诉离婚,因我怀孕依照法律规定不准离婚,宋飞申请撤诉。2014年4月14日,宋飞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5年4月21日,宋飞第三次又起诉离婚。”
依据邵梅的来访材料,记者咨询了河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张魁明,他认为其丈夫涉嫌构成遗弃罪。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就邵梅提供的详细资料,充分说明宋飞有扶养能力,却拒绝扶养患病的妻子邵梅,并且对患严重疾病的邵梅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宋飞的上述行为属于遗弃情节恶劣的情形。”张魁明律师表示,“遗弃罪案件可以自诉,也就是受害人直接到法院起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严重的遗弃罪案件,检察院应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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