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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核心提示:现实生活中,离婚当事人为达到多分、多占财产的目的,不择手段,非法隐匿、转移、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使另一方当事人损失了应当得到的利益。有些人,为了不让自己的财产有所损失,在离婚时就隐匿了自己的房产。那么,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有哪些?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1、擅自转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

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2、隐匿房产

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也就不再分割财产之列。这种情况的取证比较困难,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3、以他人名义购房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这种情况也需要当事人调取大量的证据,且难度很大。主要在对方出资渠道和时间上下功夫。

二、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有哪些

对方隐藏夫妻财产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1、在办理房产证时,以“贷款不便”、“未领到结婚证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证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离婚时予以否认。

2、对于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登记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等。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4、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5、转移隐藏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

网友咨询:被告有意转移财产,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被告有意转移财产,欠原告30万元 ,法院强制执行能让被告坐牢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搜集被告转移财产的线索,如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该转移行为应该属于无效行为,如果案子还在审理中,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隐匿房产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也就不再分割财产之列。这种情况的取证比较困难,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      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有哪些            隐藏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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