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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遗嘱需公证吗?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核心提示: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房产继承遗嘱需公证吗?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房产继承遗嘱需公证吗

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需提供遗嘱继承权公证,不能用遗嘱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只能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以及在立遗嘱时的合法性,而不能证明继承人能依据该遗嘱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例如,某人立遗嘱将房屋给其长孙继承,但其死亡前可能另立一份遗嘱给其次子;或虽没另立遗嘱,但其次子没有劳动能力且没其他生活来源,依法必须获得遗产份额。

这就要求公证机构必须就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的继承关系进行全面核查,并出具相应公证书。

二、继承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应先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去地税局申请免税凭证,最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

(一)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二)申请免税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

3、房产证复印件;

4、房屋继承公证书;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地税局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三)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房屋继承公证书;

3、房产证原件;

4、免税凭证;

5、如被继承人不便前往办理,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网友咨询:继承房产,集体土地证如何过户?我本人是市民

父母生前有一套房产,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兄弟姐妹都放弃继承权,由我继承,可土地证怎样过户?土地证在父母村里是集体土地证。请律师给解答一下。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先经过公证把房产证过户,之后,再凭过户后的房产证办理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关于房产继承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继承        房产继承遗嘱                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房产继承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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