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订立自书遗嘱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比如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也内必须合法,下面我们就详细的来看一下。
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自书遗嘱的内容
1、自书遗嘱的内容: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2、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网友咨询一、嘱和自书遗嘱有什么区别?
据说遗嘱是子女在场才可以自书遗嘱子女可以不在场那这样一来不是自相矛盾嘛?
婚姻帮律师解答:
遗嘱有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三种,自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自书遗嘱原则上比口头遗嘱(录音、录像、证人证明)、代书遗嘱效力要高得多。任何一种形式的遗嘱子女都可不在场,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形式不同,原则上以自书遗嘱为准。如果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过的遗嘱为准,但遗嘱人自书遗嘱时间在后,且有证人证明改变了公证遗嘱内容并通知子女的,还是要以自书遗嘱为准。
网友咨询二、自书遗嘱(无公证)要怎么执行?
父亲临终前立有自书遗嘱一份,主要是涉及房产,把父亲的份额全部给我,后母那份我父亲无权干涉 但是后母却不同意,另外还有一个遗嘱没有涉及到的房产 后母说那个卖给她哥了,但是没有更名,还说有协议 ,但是协议并没有公证。到现在来说应该有4、5年了,遗嘱没有涉及到的房产正常应该按法定继承也就是我父亲的那半 由我爷爷 后母 以及我分别继承 本来打算后母如果协商按遗嘱来分,那个遗嘱没涉及到的房产我就不要了,可是她太过分了,到处说我父亲的坏话,我父亲都已经去世了她还到处在别人面前诋毁我父亲,所以我决定一分一毫也要跟她计较下去,因此想请问各位:自书遗嘱无公证的是否只有必须到法院起诉才可以执行?对于遗嘱没涉及到的那个房产我是否有权利申请法定继承?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有经过公证对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只要该自书遗嘱处分的是立嘱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并由立嘱人亲自书写和签名的,该遗嘱就是有效遗嘱,应该按遗嘱的内容执行或分配遗产。
网友咨询三、老人先自书遗嘱后,能再将自书遗嘱立公正遗嘱吗?
老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写立下遗嘱(并未公正)(多人可证明遗嘱真实性),将房产全部给孙子继承。而后老人又立下列一份遗嘱(仍未公正),将房子分给儿女。现在老人患了老年痴呆症(老人尚还在世),两份遗嘱还有效吗?还可以去公正老人以前立的两份遗嘱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老人自书遗嘱后,可以采取申请公证的方式进行公证,从而成为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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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的习俗,遗嘱是要有签名的,我国目前不认可只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关于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及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自书遗嘱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