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财产分割 > 婚后财产 > 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

核心提示: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更重视离婚自由,曾经为了自己的幸福选择同他/她结婚,如今,也要为了将来的幸福选择更自由的生活。在离婚中时我们应明确约定离婚财产的分割。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屋归属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为了结婚买房,这些婚前的住房基本都是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的财产分割是大部分人最为关心的,首先,关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第一步要做的是区分父母出资购房的时间、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父母出资购房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等因素来确定该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

如果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该笔购房款视为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的这一方子女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如果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的,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否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后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并将产权登记在该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任意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父母以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时,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如果该不动产的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仍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并且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相应地,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一方父母名义下参加房改的房屋,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如果房改房已经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可视作一方父母放弃对房改房中因自己参加房改以职级、年龄、工龄等抵扣所享受的福利而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即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则视为父母对子女的一方赠与,即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个人财产所购房屋的归属

如果是一方利用个人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但其中以该个人所有房屋在婚后用于出租时,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该权利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因此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判给谁,要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管理的原则上进行处理。

住房公积金分割

很多人对于基本的共同财产概念已经非常了解,但却不明白公积金的划分规则,其实是一脉相乘的,公积金的分割同样需要区分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一般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再者,由于当事人离婚并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因此应当在折抵后,由一方根据计算的差额补偿给另一方。

“夫妻公司”及夫妻对公司享有的股权分割

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在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有误解,认为需要根据登记的比例进行分割,其实,工商登记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只要是在婚后成立,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的公司,公司经营所得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归属

依照《保险法》第21条第3款、第60条第1款、第63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因此,由于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屋归属        婚后个人财产所购房屋的归属      住房公积金分割        婚后财产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