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遗产公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理涉外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此项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时效。
有的国家对继承的时效规定较短,有的国家认证时间很长。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
2、在国外设立遗嘱的检验和效力的确认。
对遗嘱的检验是指确定遗嘱是否为遗嘱人本人所定,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我国法律,遗嘱受益人有无变更等。根据司法部规定,对国外设立的遗嘱,其形式和内容应符合遗嘱行为地或遗嘱人依据地的法律,经当地法定机关检验认定有效,并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可以直接承认其效力,但遗嘱内容违反我国法律的除外。
网友咨询:遗产公证还是法院调解好?
请问遗产继承是办理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哪个更便捷?经济?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后者需要的材料简单些,费用要根据遗产金额来确定,通常价值越高的房产,法院收取的费用比公证处相对少些。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有的国家对继承的时效规定较短,有的国家认证时间很长。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关于遗产继承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