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
老人再婚原因或为孤独冷寂,或为料理生活,或为改善条件等等,孰是孰非,因各人情况不同,很难评说。但是,思想感情的一致,应当是重要条件。马雅科夫斯基在《爱情》一诗中有一句名言:应当将男人同女人的生活,用一个词连接起来,那个词就是''同志''。同志者,志向、理想、感情一致也。当然,对婚后的家务劳动、经济关系、住房总是也应慎重考虑。但如果单纯考虑经济、住房家务,就有失偏颇,本末倒置了。个别老人为解决子女的结婚用房,不惜牺牲自己的晚年幸福,草率地与他人结合,更不可取。
2.应考虑与对方在个性,情趣、生活习惯、饮食、爱好是否相投相合
比如,一方喜欢种花养草,一方认为这是把钱往水里掷;一方好动,一方喜静;一方爱听京剧,一方爱听越剧,这就难免在生活中产生矛盾;情趣爱好还牵涉到性格、文化修养,与劳动爱好有关。两个事业心都很强的人组织了家庭,双方人品都不错,但就是家庭生活不融洽,原因往往就在于情趣爱好,以及处理日常生活小事的冲突上。
3.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
家庭生活离不开经济。老人在择偶再婚时,不仅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的安排,全面分析衡量。恩格斯曾说过: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清楚后,才能普遍实现。现实生活也证实:了解清楚对方的经济情况,如实地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是牢固地建立、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
网友咨询:老年人再婚财产问题
我母亲去世,父亲找了个女朋友,刚认识几个月就打算结婚。我母亲名下有一套住房,父亲名下有一套公租房。 1.如何才能把婚前财产弄清,需不需要到公证处公正,比如公正父亲百年后房产由子女继承。是应该父亲和他女朋友去公正吗,还是应该父亲和我去公正。 2.父亲现在想把母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婚后过户了,是不是这个房子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这套房屋是您父母的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公证可以由继承人共同去办理,一般来说与您父亲的女朋友是没有关系的(除非父亲答应把一部分自己的房产分给她)。父亲的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也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小编结语: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缔结这种关系是十分严肃的,双方都应考虑组织家庭的条件是否具备,性格是否协和,经济能否独立,爱好是否排斥不融等。注意了这几点,对日后夫妻生活的和谐融洽,就有了先天的健康基因,婚后的调适也更容易了。所以,再婚老人决不能草率从事,采取短、平、快的态度。所谓短,就是从彼此结识到一起生活的时间短;平,是互相之间感情平淡;快,就是闪电样婚姻。这样草率结婚,一旦婚后无法如愿,或大相径庭,就只能离婚了结。幸福的家庭是以选择理想的伴侣为前提的,与其婚后咀嚼不幸的苦果,不如择偶时慎重,这样晚年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