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婚为什么要办理登记手续
复婚,是指离了婚的男女重新和好,再次登记结婚,恢复夫妻关系。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离婚后未办复婚手续双方又同居的现象,那么,这时的婚姻关系具有何种效力呢?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因此,对于离婚后,未办理恢复结婚的登记手续而又实行同居,可以说法律是不承认其婚姻效力的,这种同居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一是法律上不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二是由于未办理复婚手续,相互之间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
二、怎样办理复婚的手续
1、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持有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审查,如有疑问,应予核实。对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即时办理复婚登记;当事人因受单位、部门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注明于申请书内,对经查明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
3、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件。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当事人不曾是夫妻关系或者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记入复婚登记申请书内。
网友咨询:复婚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离婚多长时间才能复婚,办理复婚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申报材料: 中国公民: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件。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当事人不曾是夫妻关系或者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记入复婚登记申请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