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一般表述为:“男女(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如果有子女,应写明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如果没有子女,写明男女(甲乙)双方无子女或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子女;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名称、价值等财产详情、归各方的数量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如违约责任规定;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