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婚时对财产的处理
复婚时,最好对财产进行法律意义上的约定。
从法律上讲,不是恢复原有婚姻的状态,不是对离婚的否定,而是新的生活、新的法律关系的开始,要防止那些因再次婚姻而导致权利与义务(子女的权)、债权与债务(财产权)关系全面混同后,对弱者不利的、再次分割的情况出现。
最好是在复婚时与对方签订协议,特别是大宗财产、大笔收益更应如此。协议重点是要保护弱者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劳动权益,包括子女监护的权益、受抚养的权益、收益分配的权益;要约束强者侵害行为,防止故态复发;对那些有经营的资产而不参与经营的弱势一方,最好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并要求强势一方履行在经营活动中公示的义务,以保护弱势一方的财产利益。同样对那些可能引起纷争的事宜最好先约定好,防患于未然。
二、办理复婚的手续
(一) 申请;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办理复婚申请时,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二) 审查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网友咨询:复婚再离婚财产分配
你好,我在苏州,第一次结婚时是女方出资购买的汽车,汽车产权写的男方名字。因男方信用有问题,购买房子时双方离婚,购买后复婚。此次离婚未对财产做任何分割。现因男方个人问题,双方正式离婚,请问女方能获得该汽车的财产权吗?(男方从第一次婚姻开始一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所有开支都是女方负担,能根据收入证明将汽车判给女方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对想复婚怎么办,复婚有哪些手续问题的解答。复婚前签订协议时,关于怎样约束强者的伤害行为,怎样权衡双方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劳动权益,包括子女监护的权益、受抚养的权益、收益分配的权益等等这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请教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