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婚时对财产的处理
复婚时,最好对财产进行法律意义上的约定。
从法律上讲,不是恢复原有婚姻的状态,不是对离婚的否定,而是新的生活、新的法律关系的开始,要防止那些因再次婚姻而导致权利与义务(子女的权)、债权与债务(财产权)关系全面混同后,对弱者不利的、再次分割的情况出现。
最好是在复婚时与对方签订协议,特别是大宗财产、大笔收益更应如此。协议重点是要保护弱者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劳动权益,包括子女监护的权益、受抚养的权益、收益分配的权益;要约束强者侵害行为,防止故态复发;对那些有经营的资产而不参与经营的弱势一方,最好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并要求强势一方履行在经营活动中公示的义务,以保护弱势一方的财产利益。同样对那些可能引起纷争的事宜最好先约定好,防患于未然。
二、办理复婚的手续
(一) 申请;
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办理复婚申请时,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二) 审查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网友咨询:离婚又复婚,财产怎么分?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今年29岁,父母在2003年9月份办理的离婚手续.在离婚之前,父母共同经营着一个企业.我也在毕业之后一直在这家企业里工作.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我们三人共同签订了析产协议,把财产分成了三份,每人一份.父亲签完后,就后悔了. 就在2004年9月,父亲突然回来了,说他已经回心转意,但我不会相信他,因为他至今还和那个女人有来往.2005年1月份父母又复婚了,我怕父亲是为了重新分割财产才和母亲复婚的.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如果父亲再次和母亲离婚了,那么他有权重新分割财产吗?属于我的那一份还能属于我吗?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母亲的名字,如果离婚了,父亲还能分得这房子的一部分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2005年1月份父母又复婚了,复婚期间的财产为心的共同财产。复婚前已经分割的财产是复婚之前的个人财产。 他没 有权重新分割以前的财产。属于你那一份还能属于你。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母亲的名字,如果离婚了,父亲不能分得这房子的一部分,如果怕出矛盾,你母亲现在就可以把房子转移到你名下。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对想复婚怎么办,复婚有哪些手续问题的解答。复婚前签订协议时,关于怎样约束强者的伤害行为,怎样权衡双方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劳动权益,包括子女监护的权益、受抚养的权益、收益分配的权益等等这些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向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请教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