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结婚 > 结婚条件 >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是什么?现役军人结婚有哪些限制?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是什么?现役军人结婚有哪些限制?

核心提示:结婚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军人结婚也需要遵循以上的条件吗?现役军人结婚有哪些限制?下面由婚姻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二、现役军人结婚有哪些限制

我国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5、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网友咨询:军人结婚的程序有哪些?

我哥哥是个军人在部队上认识了一个女孩,想在部队上举办婚礼,所以我很好奇的来咨询一下,军人结婚的程序有那些?

婚姻帮律师解答:

军人结婚的正式手续 第一项,申请结婚登记表,部队的制式表格,由军人一方向政治部门提出,应写明双方的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其中非军人一方的情况应加盖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政府的公章。本表要入军人档案。这个表就是向组织汇报的意思,说明自己已经有对象了,而且两个人符合结婚条件,打算结婚。 第二项,爱人状况调查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审表,由部队出具,爱人所属单位填写。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出身,主要社会关系,在“文革”等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表现等。需要加盖爱人所属单位的党组织的公章。本表要入军人档案。 第三项,只生一孩志愿表,由部队出具,爱人所属妇联填写,也就是计划生育的意思。本表入军人档案。 第四项,婚检表,军人结婚必需的,这一点跟地方上不一样,按规定,两个人应该是去地方的妇幼保健站做正式婚检,需要两个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各三张。此表交军人单位组织部门,然后才能开结婚介绍信。 第五项,结婚介绍信,由军人单位出具,介绍信的接收单位就是你们打算登记的民政局。军人带军官证,其对象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军人没有户口本),拿此介绍信就可以到民政局登记了。结婚登记的工本费十四元左右。某些民政局会问你要不要登记程序,就是问你要不要登记过程的录像光盘,大概是七十元左右,这是自愿的。

小编结语: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结婚条件  军人结婚有什么条件  军人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军人结婚有哪些限制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