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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知多少?

核心提示:据统计,全国每年有130余万对夫妻离婚,60%以上通过签署《离婚协议》来离婚。这样“好聚好散”的协议离婚方式,当然是最省成本的。但正所谓“协议离婚虽易,离婚协议不易”,稍有不慎,就会埋下隐患。

签署《离婚协议》后,没有及时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加上一些争执而反目,最终一场离婚官司还是要打。人们对离婚协议书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误解,我们应该怎样去认识离婚协议书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离婚协议书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从实践中看,离婚协议中的基本内容即三类:离婚的共同意思表示,对财产或债务的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及探望权等。

其次,我们来看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

这个问题需要从两方面来考虑:

1、约定内容违法的,无效!

(1)共同债务只归一人承担、或约定怎么分割别人的财产,无效!

比方说约定财产离婚后全给老婆,共同债务都归老公承担,这种约定对善意第三人无效,法院最终会判定由公婆俩共同承担。但协议对于夫妻二人是有效的:老婆这边还了钱之后,可以向对方追讨。再有,在离婚协议中处分他人财产,这一条也是无效的。比如双方在离婚协议里约定父母名下的房子归谁。

(2)不准抚养人再婚或者不准对方探视子女的,无效!

对人身性质权利的禁止约定是无效的。比如约定禁止对方看望双方子女的条款则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这违反了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的规定。再比如,双方约定取消一方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约定都会被法院判令无效。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约定而免除。

2、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无效!

离婚协议要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约定的内容也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简单的说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只有条件成就了,即离婚完成了,协议才会发生效力;如果没有离成,条件不成就,则协议不能生效。

通常会有人认为离婚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双方达成协议,签字或盖章就生效了,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离婚协议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及抚养关系为一体的书面约定。这有别于商事契约。法律允许双方在未进行离婚登记前对离婚协议内容反悔,而且不会去强制执行。从实践中来看,对于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如果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一方反悔的,法院一般只是参考而不是将其作为判案的依据。

最后,离婚协议书,没有后悔药!

一般情况下,如果签定了离婚协议又办理离婚登记,则要按照协议分割财产。但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进行救济,但提出方要证明对方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所以,只要在签定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即使有欺诈、胁迫,但是弱势方没有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的,离婚协议就要被履行。即便一方分到100元,另一方分到1000万,也要履行。

小编结语:我想再次提醒打算离婚的朋友,对协议离婚要有一个新的概念和认识,绝对不仅仅是去民政局敲个章那么简单。这一份小小的协议融合了双方相互妥协,斗智斗勇的整个过程和结果。更甚者后续若牵涉到诉讼,这份协议会用作判决的参考。所以不要对此不当回事,倘若日后发生争议,律师必然要为你这次的马虎大意擦屁股,且不一定能擦得干净。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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