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登记可否找人代理
一对男女双方打算结婚,在进行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出现了客观情况或者意外状况或者当事人主观上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不能亲临现场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出现了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找人代理进行结婚登记,答案是肯定的,即不能请人代理,因为结婚是人生大事,法律上规定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即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因此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登记,这种规定还可以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的发生。
二、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那么双方可以结婚。但是,要注意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不予登记。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所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这种病主要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他们的后代容易在犯该病,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网友咨询:结婚登记程序是怎么样的?
我和男朋友谈了5年了,准备结婚了,明天要去登记结婚,为了避免麻烦,请问结婚登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需要带些什么材料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⑴户口证明; ⑵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1] 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领取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审查,在被准予登记后,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然后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关于“结婚登记可否找人代理”、“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相关问题的回答,结婚登记是不可以找人代理的,这是我们必须明确的一点。结婚登记必须是结婚当事人男女双方亲自到场进行登记,还有一系列其他的限定条件,找人代理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搞不好还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况也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身为当事人的您如果还有相关问题不能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解决方案,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或者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