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书所载约定自然不作数,于这个层面而言,可以说是签了也白签。
关于离婚协议书应了解一下几点: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的生效是附条件的,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当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才生效。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所以说,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也不是一点作用都不发挥的。
4、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网友咨询:离婚协议书达不成共识
目前感情基本破裂,刚写完离婚协议书。 婚后共同财产就是一套房子。首付各拿了均5万左右。 我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房子给男方。孩子也给男方。但我的拿8万元损失费,孩子有他来抚养。我每周日看一次孩子。若男方再婚,对孩子有虐待行为,女方可要回抚养权。 结婚五年来,基本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很少花男方的钱。我没工作没钱,给男方要,他都不给。这些年再娘家拿钱很多,给朋友同事借钱也不少。至今,我在学车,没有工作没有钱花,他也不管不问。我想协议离婚,希望能得到一定的补偿,我只要8万元,每周见孩子一次即可。 希望律师老师们能够提供一些信息帮助我。我实在受够了这种生活。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领取离婚证。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享有探视权。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你要求的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及具体探视时间,以及财产分割数额,如双方均认可同意并写入书面离婚协议书,领取离婚证,则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如果不履行,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履行该离婚协议。
小编结语: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