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烦恼】
有人帮帮忙吗,我姐姐被我姐夫打现在在逃婚,怎么才能解决婚姻,早点脱离险境?
【律师支招】
任律师:报警,鉴定你姐姐的伤情,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小编说法】
首先请大家一定要明确这样一个概念: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施暴者侵犯人权、危害社会,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在遭遇家庭暴力,请不要惊慌、不要害怕,你们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遭遇家暴,这样做!
① 勇敢求助:可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居民委员会、双方工作单位、妇联、警察等都是可以求助的对象;
② 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③保留相关证据:包括照片、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等,以备日后起诉离婚等用途。
那么问题来了,该如何搜集证据呢?
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
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收集家暴证据应注意什么?
首先要丢掉要面子的想法,对方一旦使用暴力,要敢于敞开大门,尽量让邻居、居委会知道,这不但可以有效阻止暴力的进一步升级,还能获取重要的人证。也可以向自己一方,或者对方亲朋友好友求助,让他们到现场或者事后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第二要有报警意识,一旦受到暴力攻击,要及时报警,派出所留存的报案记录或者询问笔录,都是日后的重要证据。
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时使用。
第三要合理使用录音,录像证据。录音证据是法定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这类证据较直观、稳定,容易判断与案件的关联性,只要能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一般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小编结语:只要遇到家庭暴力,女人就要以最大的反抗进行回应,特别是第一次。务必让对方彻底从这第一次的“不小心”和“莽撞”中醒悟过来,接受严厉的惩罚,进行深切地反省。关于家暴逃婚的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