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论如何不能让他猜到目前的境遇,等我把他弄到手再说。噢,千万不能让他知道!哪怕他仅仅猜到我们如今有多穷,他就知道我图的是他的钱,不是爱他这个人。”
这是斯嘉丽眼看家人的生活陷入绝境时,为保住塔拉庄园想出的绝招------通过婚姻摆脱困境,以获得配偶的庇护与钱财支援。
为了获取钱财而结婚,这是小说的情节,也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故事。那么,通过婚姻真的能获取钱财吗?请仔细看下去。
一、1993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奔着这一条规定,当年曾经涌现过一大批少女嫁老翁的婚姻故事。即便是到了现在,民间还是有不少人认为婚姻关系持续到一定时间后,可以获得对方的婚前财产。
二、2001年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后的婚姻法第18条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加以了修正,使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或者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2001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上述法律可以看出,除非一方同意,否则夫妻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理所当然的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什么情况下夫妻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书面约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如果夫妻一方自愿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的。这是民法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二、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如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置房屋:
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者一方所有;
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则该房屋可视为是购房者对另一方的赠与,为另一方所有;
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三、实际交付
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可以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交付来转移。
配偶在法律上拥有很高的地位,其权力甚至高于有直接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子女。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一定要想清楚是为了什么而选择对方成为自己法定的配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上述法条,结婚后,即使你与配偶的关系严重恶化,但如果你没有留下有效遗嘱而先过世,你的配偶对于你的个人财产就拥有和你父母子女一样的法定继承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也就是说,万一你成为植物人、痴呆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配偶将是第一个掌控你生命的人,因为配偶是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而如果你选择的配偶有问题,那么,接下来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幸可以想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七条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根据这一条规定,再婚的父母在选择配偶时要更加慎重对待了,因为继父母也有可能成为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你对配偶的选择,不仅决定自己的命运,还将影响到子女的各项权益及人生归属。
我与老公结婚19年,跟老公育有一个儿子16岁,(老公未婚还生有一子跟我们一起住)。现在因为孩子教育问题,我们矛盾不断。决定他的婚前孩子跟他过,我们的儿子跟我过。我们的共有财产:住房一套(楼中楼样式,两层),买房时借了老公爸2万元,他爸就住在我家楼上,那层的装修是爸自己装的。还有按揭的两个铺子,铺子每月还在交月供。我自己在做生意,铺子是租的,老公在承包家装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按平均分配,即一人-半。子女因末挣有财产故不分。具体分配则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此时可以不分平均只要双方同意就行,哪怕是其中一方啥都不要,法律也是许可的。如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则一人一半。按揭未还的部分属共同债务,处理办法与前面一样。
小编结语:除了上述法律规定,配偶还有很多法定权利体现在各种法律法规中。在选择缔结婚姻关系时,一定要慎重选择结婚对象,不能忽视法律赋予配偶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