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姻法规 > 新婚姻法 > 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的特殊规定

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的特殊规定

核心提示:收养是指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人又称为养父母,被收养人又称养子女,监护人、社会福利结构又称送养人。任何人都可以收养吗?任何人都可以被收养吗?收养法中关于收养问题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一下。更多收养法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的特殊规定

1)无配偶者收养子女: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年满35周岁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下列的限制: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 双方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3、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3)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5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4)收养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且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5周岁等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收养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收养法      收养法的特殊规定      怎样收养    收养应注意什么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