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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吗?发生家庭暴力应如何应对?

核心提示: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正常情况下家暴的受害方就会提起离婚,然后取得相应的损害赔偿,那么,遭遇家庭暴力离婚时可提出损害赔偿吗?发生家庭暴力应如何应对?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

1、遭受家庭暴力可以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如果遭受家暴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2、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同时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见,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即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二、配偶实施家庭暴力怎么应对

避免家庭暴力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受到家庭暴力的,被害人可以申请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网友咨询:家庭暴力,男人总是下毒手打,现在总是叫我走,想离婚

家庭暴力,男人总是下毒手打,现在总是叫我走,想离婚,房子是婚后买的怎么分,而且他说我得不到半分钱,怎么办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他在打你的时候,直接报警,并到医院检查伤情。到时直接拿到报警记录和医院病历证明对方过错,在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且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过错赔偿。至于财产方面,那就得看你们是否有夫妻共同财产了。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家庭暴力离婚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  发生家庭暴力应对方法  家庭暴力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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