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彩礼纠纷
明确彩礼范围。把彩礼限定于基于婚约和当地风俗习惯而给付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范围之内,并明确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可考虑按照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彩礼的用途等因素确定诉讼主体;多方查明事实。
针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举证难、法院查证难的特点,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在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法官应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注重将婚约习俗与法律相结合进行认定;坚持调解优先。
返还彩礼案件绝大多数发生于农村,审理时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当事人亲属、婚姻介绍人、诉讼代理人、基层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软化双方矛盾,力促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法制宣传。
采取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等方式,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逐步消除农村婚约缔结中的陈规陋习,摒弃影响和睦的不健康因素,转变婚俗价值观念,大力倡导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价值观。
二、解决彩礼纠纷要注意什么
1、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2、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3、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结婚不到一年,结婚时女方年龄差七个月,所以没领结婚证只办了酒席,结婚后女方一直呆家里上网和群友聊天,所以男的吃醋,经常和女方吵架,一吵架女方就跑回娘家,结婚十个月,男女双方吵架后,女方家里把她叫回家里,不让她回男方家里,一直不让她联系男方家里,一直拖着不解决问题,女的从家里走的时候把结婚时的三金,电动摩托车,都拿走了,结婚时给了女方家里四万块彩礼,现在他们家里不退钱,也不让他们女儿回来,想问彩礼可以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双方无法协商,法院提起诉讼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返还彩礼案件绝大多数发生于农村,审理时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当事人亲属、婚姻介绍人、诉讼代理人、基层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软化双方矛盾,力促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