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两年会自动离婚吗
案情一:周女士与丈夫结婚八年了,2014年春节刚过,两人吵了一架后丈夫竟离家出走,至今一直未归。算至今年春节,两人分居已有两个多年头了。周女士想知道:她和丈夫分居已满两年,是否可以算是自动离婚。
案情二:王某与李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双方于2012年10月1日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是随着孩子的降生,夫妻双方因琐事开始发生争吵,有时男方李某甚至大打出手。而此时李某所在公司正好安排其去上海总部任职,遂李某于2013年1月4日开始离家外出工作。2015年4月7日,王某向李某提出协议离婚,李某不同意。无奈之下,王某于2015年5月18日以夫妻二人分居超过两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婚后子由王某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一:周女士的困惑分居两年是不是自动离婚了?
案例二:分居不止两年,想离婚时,王某先提出协议离婚,遭拒后提起诉讼离婚。
以上两个案例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三点:其一、根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其二、人民法院依法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其三、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能否自动离婚?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除夫妻关系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子女和财产问题均无法达到一致意见的情形下,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之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当然,针对诉讼离婚方式,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2、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可以依法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具备上述列举的五种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3、夫妻双方连续分居满两年是不能自动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为法定准予离婚的条件。其中,夫妻双方分居的前提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其次,分居的时间必须是连续满两年。当然,即使符合以上两个要素即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也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分居满二年只是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方面,是人民法院判决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法定依据之一,最后的认定还需要结合证据进行综合的判断。
网友咨询:我们分居一年,是否两年分居可自动离婚?
我们分居一年,但没去法院起诉过,是否两年分居可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方式只有两种,协议或诉讼,不存在自动离婚之说,分居只是情形,是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的原因和条件,在有分居的前提下,法院诉讼离婚方可达到离婚的法律后果。
二、分居两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股票、公司股权、债券、知识产权收益、债权、有价值的字画、各种金饰及家私、家电设施等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后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者;离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者。存在弱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三)对于婚前一方已实际按揭的房地产,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楼款的房地产分割,原则上应以离婚时的房地产评估价作为分割基数,计算共同供楼款占整个楼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产评估价所得的数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权益,该部分权益应作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按揭名义人应在将该权益50%的对价支付给对方后才享有该房地产的全部产权。
小编结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只对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是不能进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