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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在国内想要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核心提示:很多华侨都是在国内结婚的,当他们夫妻感情破裂,根据其所在国法律规定,可能必须回国才能办理离婚手续。那华侨在国内如何离婚呢?由于华侨长期居住在国外,在国内已经没有居住地,也不好确定住所地法院。那么华侨怎样在国内办离婚手续?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华侨在国内如何离婚

(一)华侨同内地居民离婚

华侨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直接去国内一方居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华侨通过协议离婚不成,亦或者协议离婚不能被国外一方居住国所承认,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华侨与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起诉离婚的,应向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们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对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侨务政策的要求,按照照顾华侨的原则,慎重处理。

(二)双方均为华侨离婚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华侨怎样在国内办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均是定居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但如果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现因某种原因,居所地有关机关不受理时,双方可以回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

如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馆登记结婚的,申请离婚时,双方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住外使馆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已迁居其他国家仍按以上规定办理,但有关法律文书需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已回国定居,其离婚申请则向户籍所在地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他们的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作如下处理: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离婚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涉外离婚怎么办理?

律师您好!我是河南省邓州人,在2009年与一名越南户籍女子,在郑州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当天该女子携带其证件和我的存款17万元返回越南,至今未联系上!现在我想办理离婚,找不到该女本人,该如何办理离婚呢?有没有最快的办法?请律师为我指点!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然后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华侨在国内办理离婚在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关于涉外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涉外离婚办理  华侨在国内如何办理离婚  办理离婚手续有哪些  涉外离婚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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