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监护权遵循什么原则
关于离婚时法院确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婚姻法》尚无具体规定。除在特殊的离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显的不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时,才较容易确定离婚父母何方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外,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想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且双方情况大体相同适合行使监护权。在此情况下,法院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总结出以下考虑标准:
(1)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
(2)继续性原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
(3)在考虑上述两个原则时,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必须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及动机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的影响时,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加以检验。
离婚后未行使亲权的父母一方,或夫妻协议分居而未与子女共同生活停止行使亲权的父母一方,有与子女交往的权利(子女交往权的内容包括探视子女)、有参与子女教育的权利、有监督子女抚养的权利、有为子女的利益必要时管理子女财产(全部或一部)的权利。该方应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在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下,以何种方式适当履行对子女的上述权利。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判决。
能否变更父母的监护权
按常理说,未成年人的父母理所当然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根据《民法通则》16 条规定,由具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等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但是,正如你所述,在现实生活中有少数父母虽具有监护能力,却因种种原因不履行应尽的监护责任,这种只养不教的做法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和健康成长。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第12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该条还进一步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述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总的来说,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如果是由于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对孩子有虐待、遗弃、犯罪等行为的,是很难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的;同时,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发生故意阻扰或限制父母一方对孩子行使监护权的话,先通过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或行使自己对孩子的监护权,如果在法院判决支持对孩子的拥有监护权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仍然故意阻扰或限制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对方则有可能被罚款、拘留等。所以,如果父母一方想要获得孩子监护权或维护自己的监护权的话,还是有有许多办法的。
起诉离婚,有一儿子外债7000元,一80多平楼房男方的,男方不给孩子抚养权,我的要求是要孩子监护权,男方付抚养费教育费,男方楼房转赠给孩子18周岁过户到孩子名字,这样可以判吗? 2.起诉状可以代写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抚养权,但要求男方赠与房屋给孩子显然不行。因为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本案之外,如果男方愿意可以以赠与合同形式解决房屋问题。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如果是由于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对孩子有虐待、遗弃、犯罪等行为的,是很难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的;同时,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发生故意阻扰或限制父母一方对孩子行使监护权的话,先通过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获得对孩子的监护权或行使自己对孩子的监护权,如果在法院判决支持对孩子的拥有监护权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仍然故意阻扰或限制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对方则有可能被罚款、拘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