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办结婚证?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 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 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应当补办登记”,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提出的,主要是针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 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而增补的一条。对于这类问题,应针对不同情况实事求 是地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 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算起。
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
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吗?
事实婚姻中,男女已经具备了婚姻关系存续的实质要件,只是缺少了形式要件。发生纠纷时,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认定是有区别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网友咨询:没有结婚证但是举办的结婚仪式,法律现在承认事实婚姻吗?
婚姻问题,有一位与男友处了七年,近而结婚,然在结婚后,男方感情出轨,女友想到离婚,但又没有结婚证,但是他们举办了结婚仪式,法律可以支持吗?请问该怎么处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没有结婚结婚证就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之说!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