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此约定无效。
近期我与丈夫正在协商离婚问题,关于财产分配问题,想跟您咨询下。我的情况如下, 1,2009年8月结婚,房子首付由公婆支付,并于婚前购买。婚后由我们夫妻二人共同还贷,2012年由我一次性还清房贷(属个人劳动所得)(暂无房产证) 2,汽车由我父母购买,购于婚后,登记在我丈夫名下。 3,2014年购买另一处新房,首付大部分由我个人支付(属个人劳动所得),公婆赠与三万四千元。每月房贷由我来偿还,装修期间我父母赠与7万元。 4,有一儿子,三岁半,由男方抚养,无争议。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婚前房产首付及增值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2、汽车为婚后共同财产,3、2014年购房是共同财产,双方父母的出资是赠与也是共同财产,4、婚生子归男方抚养,女方应支付抚养费
小编结语:需要注意的是,约定个人财产需要是书面的约定才有效,如果是口头的约定是没有效力的,法院是不会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