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如果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继承是围绕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一、遗嘱继承。
公民可以按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书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的。
1、书面遗嘱可以自书和代书。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法定继承。
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老母2001年10月去世,老父2010年去世.父去世后大儿子拿出在2001年11月老父写的遗嘱:内容是身边的六个子女不孝,不看望不给钱,老俩口晚年凄凉等,房子留给大儿子(18岁就在外地并在外地安家)继承其他子女无权过问。 还有一张借条:9000元给二儿子买房钱不够,大儿媳给拿的钱,如还不上,房子由大儿子全权处理,其他子女无权过问。 现大儿子已起诉。现大儿子已起诉但是,身边的六个子女都很孝顺很委屈,常给钱给物,遗嘱内容真的不是实情。 请问六子女怎样打赢官司?遗嘱有效吗?远的香近的臭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要判断遗嘱的有效性,要看遗嘱内容是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要有立遗嘱人亲笔签名以及立遗嘱时间,要结合遗嘱具体分析。另外,该房屋如果是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父亲对母亲所享有的一般的房产份额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既然大儿子已经起诉了,那就要积极应对。为了更好的保护你的权利,建议请律师代理为宜。
小编结语: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