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1、解决涉外继承纠纷同解决其他涉外民事纠纷一样,首先应当依据一国的冲突规范确定应当道用的法律。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涉外继承纠纷,如果由中国法院受理,那么,应当适用我国《民法通则》及《继承法》中的有关规定选择法律。
2、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样,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对于其遗产中动产的继承,应当适用其死亡时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3、如果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在中国,则应当依据中国《继承法》中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决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等问题。如果在外国,则应当适用该外国的有关法律,除非该外国的法律严重违反我国的社会公共秩序。
4、对于不动产的法定继承,如对房屋、土地的继承,将依据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处理。
我国对涉外遗嘱继承,大都是依据我国《继承法》中的规定处理,《继承法》没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惯例处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我国境内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我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二、各国对涉外继承的原则
从各国对涉外继承准据的确定看,各国分别适用三个原则:
1、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
2、被继承人的属人法;
3、将遗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确定其准据法。动产依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依被继承人遗产的所在地法。
我国处理涉外继承关系主要适用动产的遗产继承依补充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的继承依被继承人的遗产所在地法。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条约、协定办理。例如,1959年我国同苏联订立的领事条约中规定:缔约任何一方公民死亡后遗留在缔约另一方领土上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均按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处理。
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对于涉外继承适用的法律,是采取区别制的原则的,就是把继承人的遗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有关的外国法律和我国的法律。这个原则既保护了我国的利益,又照顾了有关外国的利益;在实践中也便于执行,可以避免国与国之间因为继承制度的不同可能引起的继承困难。继承法还把涉外继承分为中国公民继承和外国人继承这两种情况,并作了具体规定,这是适当的、全面的。另外,我国还总结了过去与外国签订有关条约的做法和经验,并在继承法作了肯定,这既符合国际法准则,也是处理涉外继承问题,避免涉外继承的困难和矛盾的理想措施。
网友咨询:家庭遗产继承纠纷当事人究竟为何要选择涉外民事法庭应对?
家庭成员间遗产继承问题的被告方在日本国打工多年,目前在国内就业,但最近自行将自己的户口进行了注销,原告起诉是被告方不肯承认被继承人自书遗嘱的有效性并对遗产继承进行阻挠。现原告起诉后确定在涉外民事庭审案。一问:户口刚被自行注销显然不是外国人为何庭审要列入涉外庭审,涉外的要件是什么?二问:列为涉外庭审对遗产纠纷的结果会有什么影响?三问:涉外庭审对自书遗嘱的有效性会否带来影响?四问:虽然被告方目前人在国内但涉外庭审是否会拖延审案结案时间?
婚姻帮律师解答:
原被告一方涉及到外国人的就是涉外案件,一般没有影响,审理还是按照相关法律审理。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对涉外遗嘱继承,大都是依据我国《继承法》中的规定处理,《继承法》没有规定的,按照国际惯例处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我国境内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在地法律。关于涉外继承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