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处罚家庭暴力加害者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在刑事上,施暴者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在行政上,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暴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在民事上,受暴者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受暴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此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二、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
(一)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并制作笔录。
(二)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
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三)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
(四)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五)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六)通话录音,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七)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也可以作为证据。
(八)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网友咨询:家庭暴力,已经不是第一次家庭暴力了。
我要咨询一下,出现家庭暴力 当事人应该怎么做?
婚姻帮律师解答:
首先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110,警察出警记录,医院的急诊证明,医药费票据,如长期受家暴,及时向社区,街道,妇联等进行反映,并请求上述单位出具受理的的证据。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