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子女抚养 > 抚养费 > 离婚时孩子是胎儿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如何支付?

离婚时孩子是胎儿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如何支付?

核心提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也可以用财物折抵。那么,离婚时孩子是胎儿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如何支付?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我想咨询离婚孩子抚养问题,还有肚子里的小孩,抚养费如何计算的?

我想咨询离婚孩子抚养问题,还有肚子里的小孩,

婚姻帮律师解答:

原则上2周岁内的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到孩子独立。2周岁到十周岁的结合双方抚养能力确定,看哪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10岁以上的要征询孩子意见。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到30,同时结合当地生活条件。肚子里的孩子等出生后同样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相关法律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解释》)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因此,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为:

1、一次性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一次性给付是指按月或者按年应付的抚育费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到适当年龄的期限,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2、定期给付。定期给付是子女抚育费的一般给付办法。有固定收入,或者虽无固定收入但是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应按月定期给付。

3、以物折抵。以物折抵子女抚育费,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和下落不明的一方。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子女抚育费所需要给付的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财务,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能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的,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的,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根据《解释》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了,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那么父母仍然要给付抚养费。

根据《解释》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综上,即使是胎儿也有那抚养费的权利。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解释》的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关于抚养费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支付抚养费  胎儿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如何给付  抚养费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