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想咨询家庭暴力之内的事
和他在一起六七年了,结婚六年生了一对儿女,大的快五岁小的才七个多月,这几年前后打了我十几次,我现想离开他可我又舍不得孩子,求帮助,我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不知您被家暴时是否有报警记录和居委会调解记录或人证,如有,去法院起诉时会相对容易一点。小孩的抚养权应当给您,如果您的经济状况比对方好很多,您也想争取大的孩子抚养权,孩子由您抚养更利用孩子的成长,法官也会考虑将大的孩子的抚养权给您,您可要求对方每月支付给您孩子的抚养费。
想离婚的话,先尝试协商,如双方都想离婚,对财产、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能达成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最省事,一般情况当天即可拿到离婚证。如果不能协商,那么需要考虑去法院起诉。
怎样保存家庭暴力的证据
怎样保存证据 ?
处理家暴案件,证据是关键!
1、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5、验伤报告 。医 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6、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如果身体受到暴力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存好就医的诊断书、验伤报告、伤残鉴定和票据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