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不知道怎么诉讼离婚,现在想咨询一下
有一个女儿,有房产证,现在问题女方是我提出离婚,对方也赞成离婚,就是不给孩子,孩子现在1岁8个月,是个女儿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事实叙述,如果可以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要就财产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这样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即可;如果协议不成,走法律的程序。法院对不满二周岁的孩子一般判决给目前抚养,除非有证据证明母亲有不能抚养孩子的情况。房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一般以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判决。
诉讼离婚程序怎么走?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1、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2、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最后,判决生效,双方离婚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关于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