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开具双方身份证明。
2、开具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单位等的证明。
3、开具婚姻状况的证明。双方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还有调解的空间。
4、开具子女情况证明。需要提供子女人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子女是否是婚生或者是属于非婚生、收养、继子女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5、开具财产、经济状况的证明。
6、开具双方结婚时住房情况的证明。
7、要向所在部队团以上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二、军人离婚的可以参考《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配偶是地方人员,配偶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网友咨询:与现役军人离婚
男方(现役军官)提出与女方离婚,两人结婚已超过十年,有一子(一直是女方带),男方觉得女方有第三者(但女方与他方一直未承认(不知是否)),男方提出协议离婚,并态度强硬,女方觉得双方还有感情。 请问:第一:如女方不想离婚,男方并没有实质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男方是否必须提出诉讼?法院一般会如何判决? 第二:如双方协议离婚,对女方当地双方购买的房产中女方父母出的一部分资金会如何处理;对男方可能(二年后)转业安置费如何处理?现是否可以提出分割。 第三:如女方自己承认有第三者,第三者是否为破坏军婚?
婚姻帮律师解答:
1、不论一方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不能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一方只能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只要一方坚持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准,但此不意味着第一次起诉就能判准。 2、如产权证上并无女方父母的名字,此房只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女方父母无权参与分割房产。女方现不可以分割男方现未取得的转业费。 3、是一种破坏军婚的行为,但不一定构成犯罪。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关于军人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