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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资料?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核心提示:很多新人打算登记结婚,但对结婚登记的流程并不清楚,更不不清楚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也有很多人咨询婚姻帮的专家,去民政局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针对这些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结婚登记需要的资料及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结婚登记需要的资料及流程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结婚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结婚作为男女双方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任意而为。凡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不受任何单位或他人的干涉,婚姻登记机关要依法办事,给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民政局登记结婚流程——办理流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此外,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必粗是本人无才可以,否则冒名顶替的婚姻就会无效:

冒名顶替结婚登记被判婚姻无效

【简要案情】

原告韩某与被告易某于2003年在广东打工时相识,随后同居,因为被告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原告韩某以自己的名字、被告易某以其姐易甲的名字登记结婚。原、被告“婚后”共同生活初期,双方感情尚好,后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而诉请“离婚”。

【律师分析】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本案结婚证上男方并没有到现场登记,因此,只能确定为婚姻登记瑕疵,因而只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至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只能适用同居关系来处理。

【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先通过冒名顶替方式骗取结婚登记,企图规避法律,因登记主体与实际不符,故当事人之关系自始为无效婚姻关系。最终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向婚姻登记机关发出司法建议撤销该结婚证书。

【法官点评】

① 我国对婚姻关系确立形式采取登记模式,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属行政许可行为。结婚证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 只对结婚证登记的人员有约束力,基于行政行为的相对性,该结婚证的效力不应及于本案中的原、被告,当事人之间自始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

②法院受理离婚诉讼的前提,是应当具备结婚登记的有效性,即法院只能针对一个形式有效的婚姻关系,通过审理作出是否准许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婚姻登记为行政行为,对于婚姻登记瑕疵,应由登记机关履行撤销该结婚证书。

③如果承认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为有效,将促使重婚率上升,危害社会稳定。

④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其前提是针对结婚登记形式有效的婚姻关系,诉讼当事人姓名须与结婚证相一致;并且属于《婚姻法》第10条所列举:(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因此,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网友咨询一:没办结婚登记能办离婚吗,孩子怎么办?

没有办结婚登记,生了孩子,属于合法婚姻吗?如果女方要离婚,要不要办理手续?孩子归谁?女方可不可以得到应该的赔偿?

婚姻帮律师解答:

没有办理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请求解决孩子抚养及抚养费承担问题。孩子的抚养基于双方的主张和请求及抚养孩子的条件,两周岁以下,一般判归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若协商调解未果,由法院判决确定。解除同居关系,不存在赔偿问题。

网友咨询二:结婚登记问题

我女朋友户口当时签到江苏现在一直没有落户,自己还拿着户口迁移证,但是已经过期了,我们想在临沂结婚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到期没有迁移户口的话,户口一般会打回原籍,所以你女朋友得返回原籍去拿户口卡到你处领结婚证,或你拿着户籍卡或户口本随女朋友一起回原籍登记。

网友咨询三:办理结婚登记

我先生是香港人,我是东莞人,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那些证件或者资料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小编结语:结婚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几乎所有人都需要经历。小编祝各位都能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婚姻登记的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资料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姻登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结婚登记流程  结婚手续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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