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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应怎么分割?离婚后房产分割有什么方法?

核心提示: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生活中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也适用于以上分割方法吗?夫妻离婚房产应怎么分割?下面由婚姻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近段时间,大家都将目光投向了成交火热的房地产市场。毫无疑问,房产物业对于绝大多数国内家庭来说,是最值钱的资产之一。然而,当离异与房产放在一块时,往往会变成一个沉重的话题。有法律人士指出,在新《婚姻法》下,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分割依据主要取决于购买时间、出资情况而定。

有律师表示,目前国内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在了解财产分割方式的基础上,房产如何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例中最复杂的一部分。对此,有法律人士列举了以下几种常见情况的分割方式。

首先,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即使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律师认为,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三,现实生活中,在子女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存在大量的父母为子女存购买房屋而出资。当子女双方当事人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导致离婚,父母出资的房屋归属问题,就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

对此,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其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值得指出的是,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至于另一种情况,则是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对此,律师表示,法院一般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最后,一种较少见的情况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如果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因此,婚前共同购房而又基于一些原因只能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的话,出资双方最后通过银行转账(备注好款项名称)的方式进行购房。这样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记录便可以为出资证据。

网友咨询:关于离婚房产,财产分割

女方与男方有一女儿,双方在孩子八岁时离婚,后因感情问题又想从新走到一起,因男方是林场员工,双方决定购买一所家属楼,因买楼房资金不够,女方回娘家借了七万元钱买了楼房(楼房10万元),交完楼钱之后双方才办理了复婚手续,并于复婚后双方共同还清女方娘家借款。后因家庭暴力,且男方抢走了女儿上大学前放在母亲那里让其帮忙保管的亲戚朋友赠予的红包,女方带着家中一部分存款(因女儿上大学需要这笔钱,女方带走的财产只是家中的一小部分,家中还有田地和100多平方的平房)和女儿离开了家,男方多次打电话给女方威胁女方及其女方娘家人,并提出离婚!女方独自带着上大学的女儿,想要争取楼房所有权,男方声称女方支付其五万元才将楼房所有权交于女方!请问这种情况女方在不支付男方索要费用情况下可以获得楼房所有权吗?女方可以保留留作女儿上大学用的那一部分存款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应考虑女方及子女利益,以及无过错一方等因素,双方对财产可以协商归属,若无法协商则只能诉讼法院处理。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生活中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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