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的;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构成重婚罪。
二、重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责任
《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中国《婚姻法》合理借鉴了外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网友咨询:两人2005年12月结婚,2006年生下一个女儿,2008年夫妻
两人2005年12月结婚,2006年生下一个女儿,2008年夫妻共同出资买下一套房子(双方付了首付,贷款50万)。婚后感情一般。2015年1月女方以做生意为由离家与别的男人同居,2015年10月与同居男子生下一个儿子。2016年2月女方带着儿子回到丈夫家,自称无法与那个同居男人生活下去,称自己欺骗丈夫,称自己错了,要求丈夫可怜收留母子,妻子父母也出面求情。后丈夫考虑老人和小孩答应妻子要求并收留二人。并于2016年3月将儿子户口上到自己户口上(关系养子)。2016年3月妻子又反悔,称要与丈夫离婚。拿出一张协议称自己不要房子,但要将自己的50%赠与女儿,因女儿目前未成年,妻子要求在协议上注明,丈夫若要卖房必须征得妻子同意。必须将其50%给女儿,想请问,妻子出轨并非婚生下一子,是否构成重婚罪,协议对丈夫是否公平等。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妻子与人同居的事你已原谅,不构成重婚罪;协议不是很公平。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关于重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