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 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与其地址。
民事诉状的格式、项目和应具备的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1、首部
标题写明民事诉讼状。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应写明它们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请示事项
主要写明请示解决的诉讼标的,即请示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要写得明确、具体,如要求损害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以及要求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费、继承遗产,等等。请求应合情合理切实可行。
3、事实和理由,这是主要部分。
事实部分主要是写明了被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或纠纷)具体内容,以及被告一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要注意把双方发生权益争执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事实经过,以及其他能说明问题的东西具体说明。尤其要着重把被告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争执焦点和分歧写清楚,如果原告在纠纷中有一定过错而应负一定责任。也应实事求是地写明,以便法院全面了解事态真相、分清是非。事实写清楚后,还要提供能证明所控事实的各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证据的来源和交验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理由部分,主要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人侵犯行为或违法行为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具体责任,并说明理由。然后还要写明所提请求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部分写完,正方即结束。接着可行文如下:"据上所述要求请依法判决。此致×××人民法院"。右下方是具状人签名盖章,注明具状年月日。
4、附项。
这部分写明下列事项:
(1)本状副本×份;
(2)物证×件;
(3)书证×件。
附于起拆状正本的依据,如用抄件或复制件,应注明:"经查对,抄件与原件无异,正本在开庭时递交"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