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和女方分居,分开不到1个月,她就和别的男人好了,想要分居两年再离婚怎么办?
我和女方分居,分开不到1个月,她就和别的男人好了,但是没有确凿证据,只有她和那个男人手挽手的照片背影,她本来说我不同意离婚的话就去起诉,结果后来她又说分居2年再去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那就要看你的意思了,如果你不想离婚,努力看看有没有机会挽回。如果你同意离婚,双方可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你不用等两年后她来起诉离婚,你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2份。
2、原告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3、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2份。
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4、部分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2)公告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 (如果有10岁以下小孩的最好提交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2份)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据等。
起诉离婚必备材料之一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离婚必备材料之二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提供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时,可以提供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关于诉讼离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