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必要呢?
如果夫妻一方想要主张一方婚后所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公证将是比较有利的证据。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夫妻婚后财产所得共同制,根据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这一制度包括两方面的涵义,第一、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仍应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的长短而改变,同时,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在婚后的形态发生变化也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把婚前的积蓄买了一辆汽车,那么这汽车虽是婚后购买,但仍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第二、婚后夫妻各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等。
从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如果夫妻一方想要主张一方婚后所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公证将是比较有利的证据。从案件的证据情况上考虑婚前财产公证问题,个人还是不太主张婚前财产公证,因为婚姻毕竟不同于合伙。
婚前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时间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婚前财产公证后离婚应负子女抚养费吗?
结婚后我们约定 夫妻财产各归各,已经公证了,抚养子女也是各出一半,但是我老公拿不出钱抚养子女,我该怎么办呢,可以起诉他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前提是离婚,单就扶养费起诉没法律依据。
小编结语: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时间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