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相对于遗嘱继承来说,属于无遗嘱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制度。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意外的一种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不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完全是依照法律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一、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网友咨询:
我的丈夫于2000年去世,留下一些遗产,当时他母亲已去世,父亲在世,他父亲当时口头上说不继承遗产,用来抚养孙子(孙子当时10岁)没有书面的证据,2004年父亲去世,丈夫的兄弟二人想继承父亲未继承的遗产,他们有继承的权利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的丈夫去世时留下的遗产有继承权的人有你、你儿子及他父亲,他父亲当时放弃了继承遗产,这些遗产就已经全部由你们母子二人继承了,从那时起这就成了你们母子的财产,别人无权利干涉。你公公去世前已经放弃的权利不能成为遗产,谁也没有资格主张继承权 。
下面我们来看法定继承有哪些特征:
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有:
①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血缘关系而确定的。
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都是强制性规范,除由死者生前依法以遗嘱方式加以改变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变更。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如下: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哪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呢?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网友咨询一:
我老公因病才38岁就去世了,留下5岁半的女儿和71岁的母亲(母亲有退休工资,并还有另一女儿)家里的财产:结婚后,我出国打工三年,赚回20万,买了一套房子(他家出了5千元),后来又卖了,买了一个小户型和一个老公单位的房子的首付(他家出了4千元)。(这两个房子都还在建)虽然是我出的钱,因为是老公单位的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所以我曾让他写下说明,首付是我付的,所有权归我。现在他姐四处打听我们的财产,让人心很烦。我婆婆有一个旧的两室一厅,别的财产几乎没有。而且现在在办工伤保险,如果能办下来,可能还会给丧葬费和抚恤金等。请问我们家的两套房子,我婆婆的房子,还有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如何分配。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你和你的女儿,还有71岁的母亲,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三人按照平等的份额分的你丈夫的遗产。丈夫单位的房子如果写了说明,那么是有效的,所有权属于你,就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内。至于那个小户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产权属于你,那么应该算为你和你丈夫的共同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丧葬费和抚恤金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分配。
分配的方式如下:
1、如果有证据证明丈夫单位的房子所有权归你,则房子都是归你的。
2、小户型的房子如果不能证明所有权完全属于你个人,则属于共同财产,你先分的一半,剩下的一般作为你丈夫的遗产,你和你女儿,婆婆三人均分。
3、你丈夫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你和你女儿、婆婆三人均分。(为丈夫办理丧事的费用要从丧葬费中扣除。)
你丈夫的姐姐没有任何继承权,没他什么事。
以上分配方式是我国继承法的法定分配方式,前提是你丈夫没有立遗嘱,当然你也可以跟你婆婆协商分配财产,只要她同意就什么都好说了。
婆婆的两室一厅跟遗产没有任何关系。如果那房子登记在婆婆名下,则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你是你女儿的法定代理人,所以你女儿的份额,也是归在你名下。
网友咨询二、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
您好,律师,现在家里面就遗产继承法生了纠纷,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如下,希望能帮到你。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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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适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经常会出现多个法定继承人争夺同一遗产或者各继承人之间相互推诿遗产债务的情况。本文仅就法律定继承的一般情况进行了介绍,关于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本文就不赘述,希望本文提供的法定继承法律常识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法定继承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