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第4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友咨询:这遗嘱是否有效?借条需要还吗?
请问:老母2001年10月去世,老父2010年去世.父去世后大儿子拿出在2001年11月老父写的遗嘱:内容是身边的六个子女不孝,不看望不给钱,老俩口晚年凄凉等,房子留给大儿子(18岁就在外地并在外地安家)继承其他子女无权过问。
还有一张借条:9000元给二儿子买房钱不够,大儿媳给拿的钱,如还不上,房子由大儿子全权处理,其他子女无权过问。
现大儿子已起诉。现大儿子已起诉但是,身边的六个子女都很孝顺很委屈,常给钱给物,遗嘱内容真的不是实情。
请问六子女怎样打赢官司?遗嘱有效吗?远的香近的臭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要判断遗嘱的有效性,要看遗嘱内容是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要有立遗嘱人亲笔签名以及立遗嘱时间,要结合遗嘱具体分析。另外,该房屋如果是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父亲对母亲所享有的一般的房产份额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既然大儿子已经起诉了,那就要积极应对。为了更好的保护你的权利,建议请律师代理为宜。
二、是不是死者留下的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呢?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小编结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