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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核心提示:遗嘱生效是发生遗嘱继承的前提,公民订立遗嘱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意愿,也是为了减少家庭纠纷。因此立遗嘱时要知道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确保遗嘱继承的顺利进行。此外,遗嘱的公证也至关重要,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遗嘱的有效条件及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更多遗产继承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年迈的老人时间已不多,但儿女晚辈却为自己如何多占多分遗产争执不休,反目成仇,很人认为,遗产分配有《继承法》的规定,等自己百年之后,儿女们自然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获得遗产,事实上老人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可以很好的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为了保险起见,更好的办法则是立完遗嘱后进行公证,那么要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遗嘱的有效条件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网友咨询一、爷爷留下的遗嘱是否有效?房产证写的是我大伯的名字,但遗嘱继承给我,遗嘱没有经过公证,请问遗嘱是否有效?

我爷爷之前的房子为临街房子,90年代,街道改造规定临街房子为两层以上门面房,我爷爷自己盖不起,当时我大伯本人想做生意,提出和我爷换房(并给两万补偿金),由他自己盖房子,我爷当时同意了了,但是换房之后,我大伯一直拖着不给我爷更换房产证(原先我大伯自己的房子),我爷爷多次提出更换房产证上名字,我大伯都不给更换,一直到我爷爷病重。

我爷病重之后想把房子留给我唯一的孙子,写了一份遗嘱,但当时我爷爷身体病重,来不及公正就去世了,(我奶奶还在世,我奶奶在我爷爷遗嘱之上有补充一份证明),我想问下几个问题:

第一,房子归属权到底属于谁?我大伯,还是我奶奶?还是我?

第二,我爷爷的遗嘱是否有效?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的补充说明是否有效?

第三,从法律方面来说如何更改房产证?或者打官司获胜几率大吗?

第四,我大伯要把我奶奶轰出房子,我奶奶在这个房子是否有居住权?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爷爷和你大伯之间的换房有没有协议或者书面内容为证?

如果没有的话,那就要看你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因为不动产还是登记为准,房产证上写的是伯伯的名字,你没有足够的事实来推翻这点的话,房子就属于你大伯。

至于你爷爷的遗嘱效力问题,我个人看法这个遗嘱效力的核心问题在于房子的产权究竟归于谁,如果是你爷爷,那么这份遗嘱是有效的,不过请注意你继承的房子里只有一半是属于你爷爷可以给你的财产,另外有一半是属于你奶奶的,因为那是他们俩的婚后共同财产。(遗嘱有效与否,和是否经过公证无关,只要是真实表示即可)

你奶奶的补充说明有效,但是效力很弱,因为这是利益相关人作出的证明,而且没有你大伯的签字所以就算呈上法院,也很难获得法官的信任。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推荐由你奶奶出面打确权官司,首先搞明白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归属,如果成功了,再有你要求根据遗嘱继承就好。但是这个确权官司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并不是很好打,因为从你给的资料来看并没有有力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这就很麻烦了。除非,你可以让你大伯亲口承认当初换房这一事件,并且保存录音下来,然后提供给法院,再结合其他证据,可能会有一定的胜率。目前这个情况,我个人感觉胜率真的不大。

最后,关于你大伯的房子从法律角度来讲,你奶奶是没有居住权的,因为她没有份额,之前也没有享有过份额,所以并不享有居住权,但是换个角度,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所以你大伯得尽赡养义务,说得俗一点就是得交赡养费。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请注意看第四点,如果你大伯真的要赶走你奶奶的话,那没问题,但是如果导致你奶奶没有住的地方,那么对不起,你掏住房费用。(当然这部分费用并不是全部由你大伯承担,而是应该由你奶奶的子女共同承担,只是这里就给你累述了)

网友咨询二、如果一份遗嘱被撕毁了但字迹和签名依然清晰可辨,遗嘱是否依然有效?

如果一个人意外死亡之后,死前留下的遗嘱被发现(假设非自杀,死者由于是企业法人、资产很多之类的原因会定期留下遗书指示遗产分配问题),但是已经被撕毁,遗嘱内容是否依然有效? 分两种不同情况讨论: 1、遗嘱是被整个对半撕毁或者两次对半撕毁,但是可以完整拼接回来,字迹和签名和日期都清晰可辨 2、遗嘱是被部分撕毁、缺失,例如一份五页的遗书少了一页,或者一页当中有几行字被撕掉了,但是字迹和签名日期部分清晰可见 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无法认定遗嘱是否被本人撕毁的。 在这些情况下,遗嘱内容会被如何处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实际上不应该分题主所分的两种情况,正确的分发应该分为公证遗嘱和自书遗书其他形式的遗嘱。

第一,公证遗嘱,未撤销的公证遗嘱,撕毁不影响它的效力

第二,自书遗嘱,应立即报警,可能涉及到毁灭证据,警方的调查结果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再由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如其他可以佐证其生前真实意思的证人证言,做出判断。

题主所属情况过于笼统,无法得出结论。如果真如题主假设确实无法判断如何被撕毁,那这份残缺遗嘱的效力将大打折扣,大概只能作为能佐证死者生前意思的一份有力证据了。

其他形式的遗嘱,基本参同自书遗嘱,不过其本身多有效力方面的问题,如口头遗嘱要求必须在危机情况下订立,危机情况消失,就无效了。

网友咨询三、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遗嘱似乎失效,现在牵扯到拆迁问题,有没有懂的大神?

爷爷活着的时候写了遗嘱把房子给了我的父亲,并且做了公证,但是父亲先于爷爷去世,这份遗嘱是不是在法律上就不生效了?现在房子要拆迁了,叔叔们无视遗嘱要来分房子,我和妈妈即将无家可归= =请问一下有关代位继承的问题以及能分到多少。。我妈妈没有工作,我现在大四即将毕业,爷爷在去世之前一直是我妈妈和我照顾的,自从我父亲和爷爷去世之后我得叔叔们没有再来到我家一天,还把原来爷爷屋子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 =然后就是十几年不相往来的日子,现在听说要拆迁了他们又偷偷的去居委会打听。

好吧上面并不是重点= =重点就是我想问问按照法律来说会不会真的只分给我和我妈妈四分之一的房子,(我爷爷有四个儿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基本上我跟我妈就真无家可归啦。还希望懂这方面的知友们多帮帮忙,在这先谢谢各位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

遗嘱有效,但根据继承法二十七条,按法定继承处理。

再根据继承法十一条,你有权代位继承。

再根据继承法十三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证明其他人未尽扶养义务。这个可以找相熟的邻居或者居委会证明,你爷爷的遗嘱中如果提到这一点也算是证明了。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小编结语:在个人财产逐渐增加的今天,老年人处理财产纠纷的时候,最好是立一份遗嘱并进行公证,希望本文介绍的遗嘱的有效条件及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对您有做帮助,更多遗嘱继承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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