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害是毋庸置疑的。婚姻一旦破裂,重要的是在离婚的前后要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维护好自身和子女的身心健康。
离婚的双方都应在思想上保持明智、达观的态度。自觉地遵循良好的道德规范,不得在精神上、肉体上折磨对方,合理地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到好离好散。近年来,平心静气的“协议离婚”悄悄流行,说明人们正力求以一种稳妥、友善的方式来完成离婚这一社会行为,这是进步的表现。
那么,离婚后如何快速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呢?
⑴做好心理自我调节,努力去适应周围的环境和社会。
绝大多数离婚者离婚后,其心情总是很沮丧,情绪低沉、伤感,他们表现出愤恨、不满、自卑、看破红尘等各种各样的消极心理。
同时,面对周围人的非议和白眼,他们会感到孤独、无奈和愤愤不平。一位离了婚的女人深有感触地对想要离婚的女伴说:你知道吗,有个名义上的丈夫,别人就不敢欺负你,你一离婚,在所有人的眼里,你就成了一个不检点的女人。正派人远离你,别有用心的人上门纠缠你。你还不明白离婚对女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再不能象过去那样作为一个正常人,随心所欲地活着,必须夹着尾巴,必须穿朴素的衣服,只要你不想成为舆论的中心,只要你不想被人看作无可救药的堕落女人……有一些离婚女人,她们对前途,对人生悲观极了。她们认为,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充满了欺骗,充满了虚伪……因此,离婚者作好心理自我调节很重要。
短时间内可以将主要精力用于工作和学习中去,暂时遗忘眼前的不愉快,使心情趋于好转。当然,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也要主动热情去关心心情糟糕透了的离婚者,帮助他们摆脱苦闷的心理环境,等等。对那些难以自我调节心理状态,难以从痛苦和偏见中自拔出来的离婚者,这时,可以建议其看看心理医生,接受心理咨询,以获得心理医生的帮助。
⑵离婚不离德。
很多夫妻由于合不来,长期打打闹闹,最后不得不分道扬镳,有的家庭虽然风平浪静,不打不闹,但夫妻彼此没有感情,同床异梦;有的经不起金钱、权势和美色的诱惑,充当了第三者或引进第三者,等等。
夫妻一方总是心理不平衡,需搞得另一方声败名裂,才解心头之恨。我们认为,这是不足取的。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对方,都没有好处,而且这种行为也是极不文明的,有的甚至是违法的。既然夫妻没有感情可言,过不到一块,那就友好地分手,道一声再见。
我国著名歌星朱明瑛的离婚行为就很文明,值得离婚者学习。朱明瑛夫妻的婚姻生活,一次又一次地面临过危机。他们都在不同的时候,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作过和好的努力,但没有成功。朱明瑛在夹缝中艰难地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熬过了通常女性所难以熬过的日子,度过了一般人所难以想象的难关。人各有志,她热爱人生、醉心艺术,有着不休止的追求。她的追求,她的憧憬和第一位的东西,并不是一个朝夕卿卿我我的小家庭,关起房门,一心营造个人和夫妻、儿子三个人的安乐窝。她倾注了绝大部分的精力、心血于自己独特的歌唱艺术。她成功了,名气越来越大,大到丈夫实在难以接受,于是家庭矛盾也就来了……朱明瑛夫妇离婚时,在街道办事处办离婚手续后,路上丈夫推着自行车,请朱明瑛坐在后座,带着她。办事处工作人员十分惊奇,他们不象别的离婚夫妇那样当场吵闹,而是非常平静和安详。后来,丈夫有了女朋友,朱明瑛主动打电话给他:“我祝贺你!”她和丈夫的女朋友有时也联系,还成了好朋友……婚姻不成友谊在。离婚前是夫妻,离婚后还可以是好同志。“闹”离婚,既无益于自己,也无益于社会,且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人要珍重自己的历史,应该珍惜过去夫妻感情上的高峰,尽管现在两个人之间已不存在爱情了,但着远于未来,和为贵,那种不成亲就成仇,是不足取的。
⑶通过心理、环境和社会适应后,应积极准备再婚。
网友咨询:不想进行离婚调解怎么办?
我起诉离婚,法院通知我回去调解,我不想调解,法院说我不回去就撤诉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法院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非你自愿撤诉,否则任何人,包括法官都无权让你撤诉。你可以坚持让法院判决。如果判决不离婚,半年之后再次起诉。可以离婚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再婚选择时,要吸取以前的教训,多重对方的人品。要现实些,不要还生活在一种幻想中。同时,要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工作中,再婚不要急于求成,恋爱时,更要理智,稍不甚则会酿成更大的苦酒。因为第二次离婚,将会比第一次离婚面临更多、更大的非议和社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