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领养一个小孩子,不管男女,都可以,,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如符合领条件,可去当地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
一·申请条件:
1·收养人基本要求为:(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 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送养人基本要求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四)不满十四周岁
二·申请材料
1·收养人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登记原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婚姻、子女和抚养能力证明(即填写《收养人婚姻、家庭状况表》并加盖红章,此表一式二份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其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具备收养条件的疾病的健康体检证明(第一人民医院、平望中医院、盛泽医院,体检有效期为6个月)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申请收养当事人无子女证明》或《申请收养当事人有子女证明》,一式三份)
6·发现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的《接处警登记表》或报案证明(2009年4月1日前捡拾的弃婴、儿童可提供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和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7·苏州日报社刊登的寻找该弃婴(儿童)生父母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
8·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提供的二寸证件照个一张、二寸合家照2张(需同底色)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收养人基本要求为:(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 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