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收养公证如何办理?
申办国内收养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收养人应当提交: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若干张。
(2)婚姻善证明,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书;未婚者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明和未再婚证明;丧偶者需提供其配偶死亡证明,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包括有无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严重残疾等。
(4)收养协议书。
(5)子女情况证明。
(6)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送养人应当提交:
(1)身份证件。
(2)被收养人生父母作送养人的(包括已离婚的),需提交该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及不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保证(该项证明需经本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核查)。
(3)因丧偶或一方查找不到,由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单方送养的,由送养人单方提交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子女情况证明,并需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权的声明;因查找不到生父的非婚生子女由其生母单方送养的,送养人应提交说明单方送养原因的书面材料。
(4)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必须提交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本人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以及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和被收养人生父母对其有严重危害的证明,或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的残废证明(其中,监护权证明是指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的证明,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裁决书;有严重危害的证明是指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
(5)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
(6)被收养人照片若干张。
此外,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也应亲自到公证处表示是否同意被收养的意愿;被收养人不满10周岁但有一定意思表示能力的,公证处可视情况征求被收养人本人意见,并作谈话笔录。
寄养公证如何办理?
寄养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在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监护、抚养的职责,直接照料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将该未成年人交其亲属或朋友代为抚养、照料、监护的行为。寄养儿童的父母称为委托寄养人或委托人,承担寄养职责的人称为寄养人,被寄养的儿童称为被寄养人。公安部规定,寄养外籍儿童的,承担寄养职责者的保证书要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寄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寄养儿童的协议或承担寄养者出具承担寄养职责的保证书真实、合法的活动。
寄养公证由寄养当事人住所地或寄养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寄养公证,当事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件、寄养协议或寄养保证书草稿、被寄养人情况的证明、寄养当事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证明等。寄养外籍儿童,应出示被寄养人有效的护照。公证申请表中应注明寄养的原因、理由、被寄养人的基本情况、寄养委托人与寄养人之间的关系等。
外籍儿童的寄养应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条件,寄养人应具有抚养、照料、监护被寄养人的能力等。根据规定,委托寄养人与寄养人是朋友关系时,要从严掌握,严格审查;16周岁以上的外籍儿童不得在华寄养。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也应亲自到公证处表示是否同意被收养的意愿;被收养人不满10周岁但有一定意思表示能力的,公证处可视情况征求被收养人本人意见,并作谈话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