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和他结婚4年,结婚前一年为他怀过一个孩子,男方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他结婚4年,结婚前一年为他怀过一个孩子,但是2个月就停孕流产,至今再没怀上,中间一直没间断的医治......2014年年底我娘家帮我们抱养了一女儿,现在一岁四个月了。前年开始至今他有出轨行为,我也有闹过离婚,他不同意,在他认错后我原谅了他,去年我又发现他有和别的女人有暧昧信息、电话,我每次闹着要离婚,他死不承认,总说只是普通朋友聊天,他还是不同意离婚,一直到昨天,他又和那个女人电话聊天一个小时,所以我这次下定决心了,必须离,但是我们有共同购买的住房、店面,还有一个共同经营了近7年的公司,但是住房和店面都是按揭的,还有债务,现在就是财产分不清,他想和我平分,我肯定不同意,所以想该怎么处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没有进行过财产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一般平均分割,同时体现照顾女方、抚养子女方的原则,债务平均分担。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店面为共同财产,未还清的按揭贷款为共同债务,共同经营的公司也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你不同意和他平分,你两人又达不成分割协议,只有起诉分割了。在诉讼中,你要提出你希望如何分割的要求,并强调对方有过错,要求不分或少分给对方财产。
离婚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