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涉外收养?
我国的法律法规所称涉外收养行为仅涉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子女、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外国子女、中国人在外国收养子女(包括中国子女和外国子女)以及中国人在境内收养外国子女的情形。
二、涉外收养的程序如何?
①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申请及审查;
②确定被收养人;
③订立收养协议和办理收养登记。
三、办理涉外收养登记,收养人和送养人应提供哪些资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
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照片。
小编总结:涉外收养的实质要件,是指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时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收养中国儿童,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具备中国收养法规定的成立收养关系的一般实质要件,此与国内收养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