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是贵州的,女方是四川巴中人,分居3年了,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方是贵州的,女方是四川巴中人,分居3年了,男方一直不回家离婚,有个6岁的女孩子,男方父母在贵州把小孩带到2岁,女方从孩子2岁起就带回四川独自一人抚养,男方没出过一分钱一分力,也没回四川看过小孩,但是现在男方非要女方把小孩给男方抚养 才同意离婚,请问一下如果打官司女方能要回小孩的抚养权吗?请问一下;如果女方打官司要小孩的抚养权,女方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要有哪些条件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请求律师给个建议,谢谢您
婚姻帮律师解答:
子女抚养权确定的原则是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如双方经济条件,有无恶习,以及已经形成的稳定的生活环境。如你所述情况,孩子确定由你抚养为宜。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更加适合抚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