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在继承中同样适用。此外,有人认为继承权既然作为权利,那么是可以放弃的,那么放弃继承权后就不用赡养老人了。其实不然,赡养老人任何时候都是做子女的应尽的义务,也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美德,在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上,永远不能用财产权利的得失作为是否赡养老人的依据。
一、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充分地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上,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而且还有权利义务关系
(2)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本无,《继承法》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应当享有继承权,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也是依据双方是否形成扶养关系而确定有无继承权。
(4)有些人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对死者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法规定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遗嘱继承或者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院可以取消他们接受遗产的权利。
(6)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 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7)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同时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不能只享受继承权利不承担继承的义务,但清偿税款和债务应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二、放弃继承权不能放弃赡养义务
放弃继承权≠免除赡养义务
【案情回顾】
张某的母亲因病两年前去世,如今父亲也已76岁高龄,且患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子女轮流照顾。张某兄妹4人原本商定每人照料1个月,但后来张某因忙于经商,无暇顾及老人,便把赡养老人的责任都推到其他兄妹身上,为此兄妹之间发生争执。张某提出,将来对父亲的财产放弃继承的权利,也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并立下书面字据。2011年3月,张某的父亲仍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
长汀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张某不应以放弃财产继承权而拒绝承担赡养义务。因此,法院依法判令张某每月支付父亲赡养费300元。
【案例分析】
养老育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凡是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都应该担负起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是道德上的要求,同时也是法律上所规定的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可见,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必须自觉履行。
继承与赡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性质。继承是一项权利,赡养是一项义务,两者之间并不具有对等性和一致性。赡养,是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以及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的慰藉。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合法继承人的权利,放弃权利是法律所允许的。因此,如果不想继承遗产,则可以申明放弃继承;而义务则不然,因为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人们应当履行的责任。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此外,如果赡养义务人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中,张某有赡养能力而拒绝赡养扶助父亲,这既有悖于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也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因此,其所立字据是无效的。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并不因放弃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而得以免除。
网友咨询一、请问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还有继承权吗?
甲乙夫妻二人生育子女二人,女儿先于甲乙二人死亡,其女生有一子丙,该子已年满20周岁。甲乙临终前均重病缠身,病床前仅有儿子一人尽孝。丙仅在二老病重期间偶尔探望,等二老去世后,丙要求代位继承其母应继承遗产,丙是还应继承二老遗产一半?
婚姻帮律师解答:
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二种情况下,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而且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网友咨询二、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
我想请问下,继承法中,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如果不是为了规避债务,那么儿子岂不因不赡养老人之后反而重新获得了遗产继承权继而分得遗产?那么不赡养老人的话继承权是不是又被剥夺了?那这样的话和放弃继承因而不赡养的结果不是一样了么?有什么区别么?老人无债务有遗产,儿子以放弃继承为由不赡养最终遗产应该怎样分?老人无妻子,另有2个 女儿。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赡养老人是义务,与是否继承老人的遗产无关。放弃继承不能够作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
如果老人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网友咨询三、你好,继承人的继承权与为被继承人应得到义务有关系吗?
我父亲生前做生意30年,无可估计流动现金无数,现有固定有形资产摊位房屋土地,我是继母,父亲去世后继母说父亲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她,在父亲生病住院期间继母从没有看望过没伺候过,丧事没有管过任何,都是我们兄弟处理的,请问继母对父亲没有尽到任何义务,她有权独占我父亲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这要分情况来分析。如果你继母嫁过来之前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属于你父亲个人所有,你继母不享有共有权利,除非你父亲与他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有赠与她的行为,否则在你父亲去世后,她只能作为继承人之一,继承她应继承的那一份。对于你父亲和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她享有一半的权利,并作为继承人之一,对另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的部分,享有有继承权。
相关知识链接
继承是民法赋予被继承人的一种权利,我们知道义务不能放弃,但是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所以作为遗嘱继承人是有权利放弃遗产的,那么继承人该如何放弃继承权呢?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遗产该如何分配?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该如何分配呢?【更多详情】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同,义务不能放弃,但是权利是可以被放弃的,因此,继承权可以被继承人选择放弃。一般来说,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只要明示就可以。司法践中为防止纠纷,往往都会要求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那么放弃继承权应该如何公证?放弃继承权又有什么后果呢?【更多详情】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既然是权利,公民是可以选择放弃的,现实中经常会出现继承人因种种原因而选择放弃继承权的情况,那么继承权应该在什么时间放弃呢, 放弃继承权后又该如何恢复呢?【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对于继承权,继承人有放弃的权利,但是继承人放弃权利后并能不能就此放弃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且继承权利时也要履行相关的义务。关于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及赡养老人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继承权利义务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